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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期間贈送的物品分手時能夠討回來嗎

戀愛期間贈送的物品分手時能夠討回來嗎

戀愛期間贈送的物品分手時能夠討回來嗎
戀愛期間贈送的物品分手時能夠討回來嗎
分手後是否需要返還要看情況。一般戀愛同居期間互贈給對方的財物,如果數量不多、價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財產進行分割,一般不需返還;但如果屬於以結婚為目的贈與對方的大額財產,屬於可返還的彩禮的,或者有可撤銷贈與的情形的,需要返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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