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交通法五十八條 法律 關注:1.88W次 新民訴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標籤: 交通事故 江蘇 五十八條 交通法規 交通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6v0og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