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五條 刑事訴訟法 法律 關注:2.14W次 刑事訴訟法九十五條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標籤: 訴訟仲裁法規 八十五 訴訟仲裁 刑事訴訟法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e6vwl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