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欺詐判決書 法律 關注:9.04K次 房屋買賣欺詐作為出賣人,如果認為出賣價格低於市場價70%,可以請求變更合同價款,但法院評估後即使認定低於市場價70%,也只支持到市場價的70%,不會支持到市場價的100%。另外,明顯低於市場價是顯失公平的變更合同事由,這不屬於欺詐。 標籤: 判決書 房產糾紛 房屋買賣 欺詐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67jej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