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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產權置換

拆遷補償產權置換

拆遷補償產權置換
房子拆遷產權置換標準

對於非住宅房屋,償還建築面積與原建築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結算結構差價;償還建築面積超過原建築面積的部分,按商品房價格結算;償還建築面積不足原建築面積的部分,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


對於住宅房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以產權調換形式償還的住宅房屋,償還住宅房屋與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間的差價結算及超過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築面積部分的價格結算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各地的一般作法是,當償還建築面積與原建築面積相等的部分,按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與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結算;償還建築面積超過原建築面積的部分且在規定安置標準內的,超過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結算;償還建築面積超過規定安置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照商品房價格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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