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建設工程合同解除協議

建設工程合同解除協議

建設工程合同解除協議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賠償損失包含哪些
法律另有規定以外,賠償範圍應包括:(1)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賴利益。(2)因合同解除而產生的損害賠償,包括1)債權人訂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費用。2)債權人因相信合同能夠履行而做準備所支出的必要費用。3)債權人因失去他人訂立合同的機會所造成的損失。4)債權人已經履行合同義務時,債務人因拒不履行返還給付物的義務給債務人造成的損失。5)債權人已經受領債務的給付物時,因返還該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5koy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