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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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收費標準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建築工程質量檢測的機構是市、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收費的標準按所在市年施工建築面積按一定的比例收取。
《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工作暫行規定》
五、籌建單位和構件廠應向市、縣監督站交納監督費,其費率標準是:
1.年施工建築面積在一百萬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監督費按委託工程建築安裝工作量的千分之二點五收取。
2.年施工建築面積在三十萬平方米以上,一百萬平方米以下的市、縣,監督費按委託工程建築安裝工作量的千分之三收取。
3.年施工建築面積在三十萬平方米以下的市、縣,監督費按委託工程建築安裝工作量的千分之三點五收取。
4.經濟特區及沿海開放城市開發區的監督費在不低於上述收費標準前提下,由當地政府自行規定。
5.構件質量監督費,按對外銷售額的千分之一點五收取。
6.監督費由籌建單位和生產廠列入工程概算和產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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