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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二者有什麼區別

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二者有什麼區別

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二者有什麼區別
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二者有什麼區別
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區別:
第一,針對的行為不同。行政處罰針對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而刑罰針對的則是已經觸犯《刑法》,構成犯罪的行為。
第二,作出處罰所適用的依據不同。行政處罰的依據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等。而刑罰的適用依據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國人大作出的刑法修正案。
第三,處罰實施的機關不同。行政處罰的實施主體是法律、法規授權的國家行政機關和其他非行政機關組織。它的實施主體要比刑罰的實施主體廣泛得多。刑罰只能由法院決定,然後交給執行機關。
第四,處罰種類不同。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類。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外國人犯罪的驅逐出境。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行政拘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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