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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財產 強制執行公證

擔保人財產 強制執行公證

強制執行公證 擔保人財產
強制執行擔保人怎麼辦

第一,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連帶責任均分於所有擔保人。


第二,債務人優先債務,債務人無力償還,擔保人應當連帶賠償。


第三,擔保人被執行後,有權向債務人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自行償還債務。


第四,擔保範圍僅限於您的個人姓名,而不是必要的財產,如車輛,超額住房,保證金等,不能執行與您無關的其他人,即使是配偶,父母,子女也沒有。


第五,其他擔保人不在場。最後,如果法院尚未作出判決,法院將自動放棄申訴和違約的權利。判決後,法院將作出判決,因為法院不上訴,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依法凍結其法律上多餘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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