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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能否用書面外的方式

涉外合同能否用書面外的方式

涉外合同能否用書面外的方式
涉外合同能否用書面外的方式
(一)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但對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則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也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二)根據我國加入《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時所作的保留,對於我國與該公約締約國當事人之間的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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