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基本概念 法律 關注:1.76W次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的概念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是指過失損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等交通設備,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傾覆或毀壞,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本罪是一種以交通設施為侵害對象的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標籤: 基本概念 損壞 刑事辯護 刑事犯罪辯護 刑法 交通設施 過失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0een9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