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清算程序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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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員工而言,誰都希望能夠公司穩定發展,取得一個好效益,可是很多時候事與願違,公司在經營困難的情況下可能會申請破產。這時,員工最關心的就是工資的補償及如何安置等。如果對破產程序不瞭解,就有可能導致自身權益得不到有效維護,那麼公司破產清算程序多久?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公司破產清算方面的知識。
一、公司破產清算程序要多久?
1、股東會做出解散公司的決議;
2、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税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税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4、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5、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企業破產債務償還順序是什麼?
企業被法院裁定破產的,企業的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對破產債權應該按下列順序進行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產債權。
如果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綜上所述,在公司破產財產償還順序中,員工的工資、社保和經濟補償金是第一位的。員工要密切關注公司破產進程,積極的爭取自身的權益。具體到公司破產清算程序多久,這個並沒有準確的時間點。根據公司規模、債權債務結構不同,破產清算的時間也是不一樣的,短則幾個月,長則一兩年,什麼情況都可能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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