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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和解申請的主體是什麼

破產和解申請的主體是什麼

破產清算申請的主體:債務人、債權人、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破產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後,在破產程序終結前,債務人與債權人之間就延期償還和減免債務問題達成協議,中止破產程序的一種方法。
法律依據】《破產法》第九十五條,債務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
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宣告債務人破產前,向人民法院申請和解。
債務人申請和解,應當提出和解協議草案。

破產和解申請的主體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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