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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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所承擔的義務與享有的權利大小要小於子公司,其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完全不同,它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
《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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