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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税的納税人的税率和範圍

資源税的納税人的税率和範圍

資源税的納税人的税率和範圍

任何一個國家都是需要來自於地球和人工的資源的,然後在這些資源的買賣交易的時候是需要交納一定的税務的,這個税務的規定也是因為每個地區的税務局按照相關的規定而定的,作為合法的資源税的納税人應該按照規定的税率和徵收範圍繳納。

資源税的納税人的税率

1、現行資源税計税依據是指納税人應税產品的銷售數量和自用數量。具體是這樣規定的:納税人開採或者生產應税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税數量;納税人開採或者生產應税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税數量。

另外,對一些情況還做了以下具體規定:1)納税人不能準確提供應税產品銷售數量或移送使用數量的,以應税產品的產量或主管税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課税數量。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與稀油劃分不清或不易劃分的,一律按原油的數量課税。3)煤炭,對於連續加工前無法正確計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將加工產品實行銷售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數量作為課税數量。以原煤入洗為例,洗煤這一加工產品的綜合回收率是這樣計算的: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數量÷入洗的原煤數量)×100%洗煤的課税數量=洗煤的銷量、自用量之和÷綜合回收率原煤入洗後的等級品包括洗精煤、洗混煤、中煤、煤泥、洗塊煤、洗末煤等。4)金屬和非金屬礦產品原礦,因無法準確掌握納税人移送使用原礦數量的,可將其精礦按選礦比折算成原礦數量作為課税數量。選礦比的計算公式如下:選礦比=精礦數量÷耗用的原礦數量5)納税人以自產自用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體鹽,按固體鹽税額徵税,以加工的固體鹽的數量為課税數量。納税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團體鹽,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税額准予抵扣。

2、資源税的税率有:(1)原油8.00~30.00元/噸(2)天然氣2.00~15.00元/噸(3)煤炭0.30~5.00元/噸(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0.50~20.00元/噸(5)黑色金屬礦原礦2.00~30.00元/噸(6)有色金屬礦原礦0.40~30.00元/噸(7)鹽:固體鹽10.00~60.00元/噸液體鹽2.00~10.00元/噸資源税應納税額的計算,應納税額=課税數量×單位税額。

資源税的納税人徵收範圍

就資源而言,其範圍很廣,我國目前資源税的徵税範圍僅包括礦產品和鹽類,具體包括:

1、原油。原油是指開採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氣。天然氣是指專門開採或與原油同時開採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3、煤炭。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製品。

4、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指原油、天然氣、以外的非金屬礦原礦。

5、黑色金屬礦原礦。

6、有色金屬礦原礦。

7、鹽,包括固體鹽、液體鹽(滷水)。這裏所説的固體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是指氯化鈉含量達到一定濃度的溶液,是用於生產鹼和其他產品的原料。

綜上所訴,現在大家應該已經知道了作為一個知法守法的資源税的納税人應該繳納多少税務了吧,其實就是按照法律規定有原油、煤炭天然氣和其他的金屬礦物,以及有色或是黑色的礦物,最常用的鹽這些都是需要徵税的,具體資源税税率是根據數量和税額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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