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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工傷的時間是1年還是2年

申報工傷的時間是1年還是2年

申報工傷的時間是1年還是2年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人身損害時效是1年還是3年

民法總則施行後,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不是三年,仍然還是一年。
因為民法總則沒有對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進行規定,而民法通則仍然有效,所以,仍然執行一年的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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