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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一建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一建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隨着我國社會經濟的騰飛,全國各地到處都可以看到施工工地,如何確保建築工程順利?在施工期間進行施工管理,這成了工程負責人需要考慮以及解決的問題,接下來本站小編就為各位講解一下一建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一、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情況:

施工管理是指施工員在施工現場具體解決施工組織設計和現場關係的一種管理。應用學科:水利科技(一級學科);水利工程施工(二級學科);施工管理(水利)(二級學科)。

二、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築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證建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裝修裝飾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發證機關)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可以不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第三條 本辦法規定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建築工程未取得施工許可證的,一律不得開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應當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的工程項目分解為若干限額以下的工程項目,規避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第四條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文件:

(一)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管理

三、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1、施工管理施

2、成本控制

3、施工進度控制

4、施工質量控制

5、建設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

6、施工合同管理

7、施工信息管理

8、2Z101000 施工管理

9、項目

10、管理

11、建設工程

12、監理

13、組織論

14、風險管理

15、施工企業

16、管理

17、施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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