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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是不是訴訟代理人?

律師是不是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是不是訴訟代理人?

律師是不是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可以是律師,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人也可以是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辯護人、律師是三個不同的概念,有時候兩兩可以混同,有時候不混同,就拿辯護人來講,辯護人是在刑事案件為被告人辯護的,所有説辯護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不是律師,因為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被告的近親屬或其他法院許可的人都有可能成為被告的辯護人,同理,訴訟代理人是在民事案件中接受原告或被告的委託而從事相關法律活動的,而目前我國的現狀來看,有律師從事訴訟代理活動的,也有公民從事民事代理活動的。

二、刑事辯護人和刑事訴訟代理人有什麼區別

刑事辯護人是指刑事案件中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司法機關的指定,幫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依法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訴訟參與人。辯護制度和代理制度作為刑事訴訟的兩項基本制度,在表面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徵,最明顯的表現在刑事辯護人與代理人都與案件處理後果無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他們都不是基於本人利益參加訴訟的。

但兩者也存在着若干區別:

(1)服務對象不同。刑事辯護服務的對象則是公訴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刑事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的服務對象是公訴案件的被害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2)產生根據不同。刑事辯護人蔘加訴訟的根據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權或法院的指定;而刑事代理人蔘加訴訟的根據只能是當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近親屬的授權。

(3)訴訟地位不同。雖然辯護人與代理人和案件的處理結果都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但辯護人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以自己的意志進行辯護而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約束;而代理人不具有獨立的訴訟地位,其權限範圍來自於被代理人的授權,是附屬於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的意志從事代理活動。

(4)訴訟任務不同。刑事辯護人承擔的是辯護職能,即反駁控方控訴,論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或罪輕、應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而刑事代理的職責在於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5)刑事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由法律賦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權問題,其授權也僅僅在於是使辯護人蔘加訴訟;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參與訴訟,在何權限範圍內從事訴訟活動則均需授權決定。

律師可以作為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是法院許可的其他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刑事辯護人和刑事訴訟代理人的區別包括刑事辯護人享有的權利是由法律賦予的,訴訟任務不同,訴訟地位不同,產生根據不同,服務對象不同,刑事代理的服務對象是公訴案件的被害人。

標籤: 律師 代理人 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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