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案件需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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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一般需要六個月的時間,案情複雜需要延長的,經過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如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則需要三個月的時間就可以審理完畢。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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