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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本寫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區別

房本寫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區別

如果房子是屬於婚後購買的,即使房子上只寫了一方名字或者雙方名字都寫,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也屬於夫妻共同擁有。但是如果該房產是屬於婚前財產,只寫了一個人名字,婚後沒有追加另一方的名字,那麼該房產則屬於婚前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沒有名字一方沒有處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房本寫一個人和兩個人的區別
標籤: 房本 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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