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醉駕被扣證什麼時候可以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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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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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什麼時候能重考駕照
因肇事逃逸被吊銷駕駛證的終身都不能再考了。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01條當中規定,造成交通事故以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身不能再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一條 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從法律的規定來看,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性質是比較嚴重的,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要承擔更為嚴厲的法律後果。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逃逸就會會被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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