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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損傷機理是指什麼?

交通事故損傷機理是指什麼?

交通事故損傷機理是指什麼?

一、交通事故損傷機理是指什麼?

交通事故損傷指由交通事故引起的、與 交通工具有關的人身傷亡。按交通運輸方式 可分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傷、鐵路交通事故損傷、航空交通事故損傷、船舶交通事故損傷,其中,法醫學實踐中最常見的是道路交 通事故損傷。

交通事故指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駕駛人員、行人、乘坐人員以及其他在各種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各類交通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而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事件。按交通運輸方式可分為道路交通事故、鐵路交通事故、航空交通事故、船舶交通事故。廣義的交通事故還包含交通意外,指各類交通運輸工具在交通活動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二、事故定義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的行駛途中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當駕駛員在駕車過程中出現了違規操作或者其他的意外情況時,也是會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那麼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當事人也是需要及時的向交警部門進行報警處理,那麼在報警後交警部門也是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定責,同時當事人也是可以通過保險來索要相應的賠償。

標籤: 交通事故 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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