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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保全費放在哪裏?

交通事故的保全費放在哪裏?

交通事故的保全費放在哪裏?

一、交通事故的保全費放在哪裏?

需要交給人民法院,交通事故中車輛保全費先由申請人預交,最後由法院判決承擔者。交警部門對肇事車輛採取保全措施必須根據受害人的申請,而不能依職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法院接受申請後,會在四十八小時內做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申請人需要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之內提起訴訟,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以後,法院應及時與交警部門聯繫,瞭解肇事車輛的情況和去向,以及財產保全的情況。對肇事車輛已經採取保全措施的,要及時辦理肇事車輛的移交手續。

發生交通事故起訴後申請財產保全的擔保費沒有統一的規定,這得根據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請的財產保全額來確定,財產數額超過1000元到10萬元的部分,按1%的比例交保全費,一般來説民事訴訟活動當中的財產保全費最多不會超過5千元。

二、處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有什麼?

(一)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二)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三)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五)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交通部門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的時候一般就結案了。

交通事故的保全費是交給法院的,交通事故發生後,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等交通部門到現場進行勘查,認定事故責任,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然後組織賠償調解,若是雙方同意調解,會簽署調解終結書,如果不願意調解,可以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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