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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行跟右轉彎車禍責任劃分怎麼做?

直行跟右轉彎車禍責任劃分怎麼做?

一、直行跟右轉彎車禍責任劃分怎麼區分?

直行跟右轉彎車禍責任劃分怎麼做?

一般情況下,右轉車輛與直行車輛相撞,右轉車輛全責。如果是路口,直行車輛應讓進入路口正在左轉的車輛先行。同向並行行駛,左轉右轉都要讓直行車輛先行。如有特殊情形,具體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分析,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二、交警出具事故認定書的時限一般是多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於未造成人員傷亡,事實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並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並可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對於複雜的交通事故:

(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三)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一般情況下,右轉車輛與直行車輛相撞,右轉車輛全責。如果是路口,直行車輛應讓進入路口正在左轉的車輛先行。同向並行行駛,左轉右轉都要讓直行車輛先行。當然具體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做出分析,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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