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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沒錢賠償執行機關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沒錢賠償執行機關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沒錢賠償執行機關怎麼處理?

一、交通事故沒錢賠償執行機關怎麼處理?

交通肇事的責任人沒錢賠償的,如果經強制執行後仍然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法院會中止執行,如果責任人沒有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法院會終止執行。

1、如果車主有繳納保險,可以向保險公司理賠,讓對方配合一下走一下程序,如果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可以將對方和保險公司一起告上法庭。

2、可以起訴對方,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作出執行比如收回一些固定資產進行拍賣什麼的,如果沒有財產可以中止執行,待日後有財產後恢復執行。

二、交通事故賠償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一)調解: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訴訟:

一審

1、起訴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2、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後生效(注意:現在修改了,只要在調解筆錄上簽字就生效,而不是在領調解書時才生效)

(6)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

(7) 向法院告申庭提出再審申請

(8)未達成調解協議

(9)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10)同意判決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

(11)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二審

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現在交上訴狀應到一審法院,由法院開具交費通知書,然後到二審法院交費)

2、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

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達成調解協議

綜上所述,機動車駕駛人交通肇事後確實無力賠償,如果經人民強制執行仍然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人民法院會依照法定程序中止執行,等到責任人具備執行能力條件時再啟動賠償判罰程序,但是如果責任人始終沒有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法院會終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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