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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怎麼認定是否故意

交通肇事怎麼認定是否故意

發生事故,未報警離開現場,或將被害人私自帶離事發現場未救助也沒送醫,送到醫院,離開未報警,等行為均屬肇事逃逸,認定逃逸或無意,就要查明發生事故時,該駕駛員是否明知發生了事故,如果知道,或應當知道,可認定逃逸,如果不知道,或未發現,突發的意外導致的,均不屬於逃逸。

交通肇事怎麼認定是否故意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肇事後逃逸或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標籤: 認定 交通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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