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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屬於專利權侵權的行為有什麼?

不屬於專利權侵權的行為有什麼?

一、不屬於專利權侵權的行為有什麼?

不屬於專利權侵權的行為有什麼?

第一、專利產品首次售出後,再次進行銷售的。例如,貿易公司的銷售行為,從一個公司購買的專利產品,銷售給另一個公司。

第二、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做好製造、使用的必要準備的。注意,這種先用權有幾個限制,一是已經制造或使用,二是已經做好了準備,例如,已經做出了產品設計圖紙、模具、廠房、加工設備等,三是,先用權不能擴大生產規模,超過的部分仍然屬於侵權行為。

第三、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上使用有關專利的。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將該交通工具上的專利產品轉移至另一個交通工具上。

第四、在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科研和實驗中使用。因為,這種行為最能知道的目的是推動社會進步,為全社會的發展做出貢獻。

以上這些規定,澄清了專利侵權的具體限制,為法律的實施和推動創新發展奠定的基礎。

二、申請專利的注意事項有什麼?

1、應進行專利文獻檢索查新,以判斷髮明創造是否符合專利三性的基本條件。這時對專利三性的判定僅僅是初步的,檢索以儘量減少專利申請的盲目性、增加專利授權的把握性和授權後的法律穩定性,另一個目的是便於找到現有對比技術,以便更準確地撰寫權利要求書和確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2、需要對競爭對手的技術經濟發展動態及其專利策略作進一步分析,並檢查本申請是否符合本方產品及技術經濟的發展戰略及專利戰略。

3、做好相關技術保密工作,委託專業專利代理機構代理。

4、注意申請專利的時間,防止被別人捷足先登。

專利產品首次出售後再次進行銷售的,不屬於侵犯專利權,申請專利時,要注意檢索專利的文獻,要判斷專利是否符合三個基本條件,如果不符合,專利管理機構不會批准。申請專利的過程中要注意時間,注意技術保密工作,如果自己不好操作,可以委託專門的代理機構代為申請。

標籤: 專利權 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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