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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了別人的商標怎麼辦

侵犯了別人的商標怎麼辦

商標侵權解決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有本法第五十二條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當事人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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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侵犯 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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