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要申請續展期限嗎 商標 關注:1.33W次 要,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標籤: 註冊商標 期限 知識產權 商標 續展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chanquan/shangbiao/06y1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