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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解釋是什麼?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解釋是什麼?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解釋是什麼?

隨着社會的不斷進步,工業化也在不斷的發展,但是在工業化的大力發展背後付出的代價就是環境被破壞,如今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很多山山水水都已經消失,可飲用水被嚴重污染造成的後果不堪設想,因此保護環境是全球人民的的共同責任,那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解釋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罪。

二、越境轉移固體廢棄物的犯罪,包括:

1、進境傾倒、堆放、處置固體廢物罪;

2、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

3、公民個人或者單位以原料利用為名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四、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犯罪,包括:

1、非法捕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頻危野生動物罪;

2、非法狩獵罪。

五、毀壞耕地罪。

六、破壞礦產資源罪,包括:

1、擅自採礦罪;

2、破壞性採礦罪。

七、非法採伐珍貴樹木罪。

八、破壞林木罪,包括:

1、盜伐林木罪;

2、濫伐林木罪;

3、非法收購盜伐、濫伐的林木罪;

4、公民個人或單位盜伐、濫伐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罪。

八、《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

(一)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三噸以上的;

(三)排放、傾倒、處置含鉛、汞、鎘、鉻、砷、鉈、銻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三倍以上的;

(四)排放、傾倒、處置含鎳、銅、鋅、銀、釩、錳、鈷的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十倍以上的;

(五)通過暗管、滲井、滲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的;

(六)二年內曾因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受過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又實施前列行為的;

(七)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

(八)違法減少防治污染設施運行支出一百萬元以上的;

(九)違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三十萬元以上的;

(十)造成生態環境嚴重損害的;

(十一)致使鄉鎮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十二小時以上的;

(十二)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十畝以上,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十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十四)致使疏散、轉移羣眾五千人以上的;

(十五)致使三十人以上中毒的;

(十六)致使三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十七)致使一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十八)其他嚴重污染環境的情形。

《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後果特別嚴重”:

(一)致使縣級以上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取水中斷十二小時以上的;

(二)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一百噸以上的;

(三)致使基本農田、防護林地、特種用途林地十五畝以上,其他農用地三十畝以上,其他土地六十畝以上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一百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死亡七千五百株以上的;

(五)致使公私財產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

(六)造成生態環境特別嚴重損害的;

(七)致使疏散、轉移羣眾一萬五千人以上的;

(八)致使一百人以上中毒的;

(九)致使十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十)致使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十一)致使一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並致使五人以上輕傷、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十二)致使一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度殘疾的;

(十三)其他後果特別嚴重的情形。

《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實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的犯罪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

(一)阻撓環境監督檢查或者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尚不構成妨害公務等犯罪的;

(二)在醫院、學校、居民區等人口集中地區及其附近,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

(三)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期間或者被責令限期整改期間,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

(四)具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的。

保護環境在近幾年各國在不斷的努力採取各種措施,環境治理問題已經成為了世界性難題,在我國對環境保護有着很多的措施,在法規中也有所規定,對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有着嚴厲的懲罰,從而能夠及時的拯救被破壞的環境。

標籤: 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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