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說明來源,不能說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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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說明其來源是合法的行爲。...
- 18703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一款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之一規定的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定罪量刑適用標準,參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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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與受賄罪的區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與受賄罪在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便利爲第三人謀取利益,收受或索取第三人財物方面相似,但兩者之間也存在着巨大差別。這裏主要探討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與斡旋受賄形態之間的關係。我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條規定受賄形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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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認定某一挪用公款行爲,是否構成挪用公款罪時,要把握以下幾點:1、考察行爲人是否屬於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範圍。如果缺少上述三個條件之一,該行爲人也不能成爲挪用公款罪的主體。至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範圍,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確...
- 16359
- 1、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1)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2)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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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數額較大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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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爲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或者向離職的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其近親屬以及其他與其關係密切的人行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以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追究刑事責任。2、行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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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既不包括其他非國家工作人員,也不包括單位。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在行賄人和受賄人之間實施溝通撮合,促使行賄與受賄得以實現的行爲。即爲行賄受賄雙方“穿針引線”,促使雙方相識相通,代爲聯絡,甚至傳遞賄賂物品,幫助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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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透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透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索取請託人財物或者收受請託人財物,數額較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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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犯罪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有單位正常管理活動和聲譽。2、犯罪客觀方面索取、收受他人的財物,爲他人謀取利益,情節嚴重的行爲;在經濟往來中,在帳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爲。3、犯罪主體本罪的主體是國有單位,包括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
- 21631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私分罰沒財物案(第396條第2款)私分罰沒財物罪是指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行爲。涉嫌私分罰沒財物,累計數額在10萬元以上,應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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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爲的廉潔制度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本罪客體的複雜性是由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刑法內涵的複雜性和特殊性所決定的。刑法設立本罪的目的是嚴密法網,使司法機關易於證明犯罪而使腐敗官員難以逃避裁判。也即按通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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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賄罪是指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集體經濟組織工作人員或者其他從事公務的人員以財物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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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客體要件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客體就是該罪所侵犯的社會關係。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主體雖然不是國家工作人員,但其與國家工作人員有着特殊關係,實質上是變相或間接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其所侵犯的客體與受賄罪所侵犯的客體存在着相似性。但受賄罪是國家工作人員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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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客體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公款的使用權,同時行爲人挪用公款後必然佔有,有的還因此獲得收益。而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四種相互聯繫又具有相對獨立性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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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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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必須同時具備爲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且是情節嚴重的行爲,才能構成單位受賄罪。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經濟往來中,在賬外暗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以單位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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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爲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的,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個人行賄數額在10萬元以上、單位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5的;2、個人行賄數額不滿10萬元、單位行賄數額...
- 4433
- 貪污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偵查。貪污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爲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較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一)貪污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防疫、社會捐助等特定...
- 24785
- 1、利用影響力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應予以立案追訴。2、利用影響力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追訴:(1)曾因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受過黨紀、行政處分的;(2)曾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追究的;(3)贓款贓物用於非法活動的;(4)拒不交待贓款贓...
- 15771
- 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國有單位的正常管理活動。行賄的對象必須是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向非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給予財物的,不能構成對單位行賄罪。2、主體要件本罪的...
- 5777
- “介紹賄賂”是指在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溝通關係、撮合條件,使賄賂行爲得以實現的行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爲...
- 22333
-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侵犯了公共財物的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以及職務的廉潔性。 2、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 3、客觀方面:表現爲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
- 23712
- 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將應當上繳國家的罰沒財物,以單位名義集體私分給個人的,數額較大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12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