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祕密罪概念 侵犯知識產權罪 關注:6.7K次 爲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 商業祕密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標籤: 收買 商業祕密 非法 竊取 刺探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uimingku/qinfanchanquan/908g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