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衆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量刑標準
-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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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依照妨害公務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2、聚衆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參與者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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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依照妨害公務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2、聚衆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參與者使用暴力、威脅方法的,依照上述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