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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司法解釋

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條   戰時在救護治療職位上,有條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傷病軍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傷病軍人重殘、死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拒不救治傷病軍人罪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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