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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未起訴訴訟時效怎麼辦

疫情期間未起訴訴訟時效怎麼辦

當前疫情形勢可以認定爲一種不可抗力情形。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的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因此,因疫情而無法行使請求權的債權人可以適用上述規定,中止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屆時需要準備因不可抗力無法主張權利的相關證據,並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6個月內提起訴訟。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喪失代理權;
(三)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四)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六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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