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城宅基地女兒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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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宅基地女兒有繼承權嗎
1. 房產已經登記在兒子的名下,則屬於兒子的個人財產,已經不是遺產了,不存在繼承問題;
2. 如果女兒有證據證明登記兒子名下的手續不合法,並非父母贈與的真實意思表示,則女兒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行爲無效,恢復原狀;
3. 訴請得到法院支援後,則女兒享有繼承權;
4.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條【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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