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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蘇州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一、蘇州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蘇州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稅費,因此,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爲徵稅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規定稅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稅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

(一)蘇州市區範圍內各等級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大城市一等18元/平方米,大城市二等16元/平方米,大城市三等14元/平方米,大城市四等10元/平方米,大城市五等6元/平方米,大城市六等5元/平方米,大城市七等3元/平方米,大城市八等1.5元/平方米。

(二)常熟市、張家港市、崑山市、太倉市各等級土地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中等城市一等14元/平方米,中等城市二等10元/平方米,中等城市三等6元/平方米,中等城市四等5元/平方米,中等城市五等3元/平方米,中等城市六等1.2元/平方米。

二、土地等級範圍劃分

土地等級範圍劃分綜合了區域調整、經濟發展程度等因素,蘇州市區和常熟市、張家港市、崑山市、太倉市土地等級範圍劃分方案詳見附件。

三、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

爲了充分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槓桿作用,促進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加強對地方貢獻大、發展前景好、符合轉型升級導向工業企業的扶持力度,蘇州市繼續對工業企業試行分類調檔的差別化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按照本次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調整要求,稅務部門根據各市(區)上一年度通報確認的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結果,對上一年度被認定爲A類的企業,其當年城鎮土地使用稅直接按最低檔(大城市年單位稅額1.5元/平方米、中等城市年單位稅額1.2元/平方米)繳納;對上一年度被認定爲B類的企業,其土地等級範圍單位稅額爲最低檔的保持不變,土地等級範圍單位稅額不是最低檔的,其當年城鎮土地使用稅按次低檔(年單位稅額3元/平方米)繳納。

綜上所述,江蘇蘇州土地徵收應該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來徵收,要先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具體的相關內容文中已經詳細說明。如果需要具體的一些行政操作問題,可以去當地的稅務局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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