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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補償糾紛是否有訴訟時效

土地徵收補償糾紛是否有訴訟時效

土地徵收補償糾紛有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六個月。
我國法律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爲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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