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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省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2021年湖北省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隨着經濟建設的不斷髮展,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我國很多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經常會涉及到徵地問題。國家對徵收的土地會對被徵收者進行補償,這個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一般來說,各地的徵地補償標準都是各地政府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制定的。以湖北省爲例,湖北省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2021年湖北省徵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一、湖北省拆遷補償政策如下: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徵用耕地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2)對於這三項費用的分配:安置補助費、青苗費是直接支付給被徵地人的,土地補償費給村集體。

(3)但給村集體的土地補償費也不是就歸集體所有、被徵地人一點都得不到了:土地補償費由村集體統一分配,具體如何分要經村民代表大會決定,但在分配時,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權平均分、然後由村裏給被徵地人另行調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給被徵地人一些款項作爲補償、而沒有被徵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給所徵地的土地補償費。

二、最新土地管理法規定徵地如何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定。

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確單獨補償農村村民住宅。草案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2、先補償再徵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確徵地應按市場價格補償。根據草案,徵地補償不再按以往的土地產值爲標準計算。土地補償標準既考慮原有用途年產值因素,又要綜合考慮土地區位、供求關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各類因素,特別是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補償,則應當遵循市場原則。最終補償目的要達到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將補償內容由三項改爲五項。在現行“土地補償、安置補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補償”基礎上,把住宅從地上附着物中單列出來,並新加了社會保障的補償。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將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徵地農民提供該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無法提供的按照市場價給予貨幣補償;城市規劃區外則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並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給予補償。

6、社保方面。將在補償資金中增加社保補貼資金,記入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

7、草案還對徵地程序作出原則性規定。必須依照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程序”,並明確,“補償資金不落實的,不得批准和實施徵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徵地補償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權國務院就徵地補償安置制定具體辦法。依據現行《土地管理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透過國家向農民徵地,成爲國有土地後再轉入市場。失地農民往往無法正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觀上形成了政府與民爭利的局面。 

9、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草案將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修改爲:

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照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嚴格的程序,給予公平補償,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長遠生計有保障,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徵地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被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助與社會保障費用,農村村民住宅補償,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補償和青苗補償;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安置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依照國務院制定的具體辦法,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規定補償安置的具體標準。

綜上所述,小編主要爲您介紹了湖北省徵地補償標準的相關內容。徵地補償標準是根據土地管理法,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制定的。城市徵地補償標準和農村徵地補償標準一般情況下是不同的。農村的徵地補償標準中還包括了對農作物的補償,即青苗補償費。

標籤: 徵地 補償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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