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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律師幫你見招拆招 補償協議的那些陷阱

拆遷律師幫你見招拆招 補償協議的那些陷阱

補償協議的那些陷阱,拆遷律師幫你見招拆招

在整個徵地拆遷的過程中,最初以及最終都將歸結於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但是對於處於弱勢地位的廣大被拆遷人來講,卻不知道在這張拆遷補償協議中可能隱藏了許多陷阱。

有的被拆遷人在徵收方的“忽悠”下,糊里糊塗的簽訂了補償協議,等到事後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了才後悔,已經是亡羊補牢。

究竟在這張補償協議的背後隱藏了怎樣的陷阱呢?被拆遷人又應當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權益遭到侵害呢?下面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專業徵地拆遷律師黃曉麗爲您提供以下參考意見,希望對廣大被拆遷人有所幫助。

協議陷阱一:口頭承諾

在黃曉麗律師代理的徵收維權案件中,有許多被拆遷人往往是被政府所作的口頭承諾所誘惑。

同樣的,爲了能讓被拆遷人早日搬遷,儘快推進拆遷進度,政府在和被拆遷人談判前就已經摸清了被拆遷人的脈絡,口頭承諾一些很誘人的拆遷條件。

很多被拆遷人信以爲真,積極配合了拆遷並簽字,但後來發現政府和自己的口頭承諾一個都沒有落實,此時拿着協議去找拆遷方,拆遷方壓根不承認向被拆遷人作出過任何承諾,一切以書面協議爲準。

對此,在明律師要告誡廣大被拆遷人,千萬不要輕信任何口頭承諾。

所謂人靠一張嘴,上下一碰,說的輕巧,最後政府不承認,被拆遷人只能眼睜睜看着自己的利益被侵害。

協議陷阱二:空白協議

所謂空白協議,在徵地拆遷案件中仍然十分常見,一般是被拆遷人在政府提供的缺少實質權利內容的留有很多未填寫具體內容的空格、橫線的格式合同上簽字的協議。

此類協議本身存在一定的欺詐性質,而作爲弱勢羣體的被拆遷人,根本無法承受簽訂拆遷補償空白協議的法律後果,因此產生的糾紛也很多。

在一些情況下,政府會協同村委會、開發商等人拿着空白協議讓被拆遷人簽名,很多被拆遷人因爲不懂法,且出於對村委會成員的信任,也就稀裏糊塗的簽了名,簽了名都不知道自己的權益已經受到了侵害,這類情形由於被拆遷人的輕視以及對政府的信任,欠缺收集證據意識而往往導致無法進行訴訟,維權失敗的可能性很大。

協議陷阱三:補償協議簽訂主體不合法

無論是在集體土地還是在國有土地上進行徵收拆遷,被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和法定主體簽訂,即房屋徵收部門。

而在大量的實際案例中,由於被拆遷人並不瞭解徵地拆遷的法律流程,和其他主體(比如開發商、村委會、鄉鎮政府或者是街道辦事處)簽訂安置補償協議的情況並不少見,而這樣做都存在法律風險。

廣大被拆遷人在簽訂協議時,一定要重點審查對方的身份,看簽訂主體是否合法。

協議陷阱四:不給協議原件

徵收安置補償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協議雙方都需要留存。

但在徵收案件實踐來看,很多情況下,政府會以需要領導審批或者需要經過行政性的審查爲由,將被徵收人簽字按手印後的協議拿走。

此時,被拆遷人的利益就開始處於危險之中。

我們經常遇到拆遷方不按協議內容履行、擅自變更協議內容、協議履行不完全的情況。

如果被拆遷人想進行法律維權,提供權利、義務載體成爲必備要件,而很多被拆遷人由於沒有留存所簽訂的協議而使維權陷入被動。

因此,被拆遷人一定要堅持當面簽訂協議、雙方同時簽字蓋章、互相留存所籤協議。

簽完協議後仍兩手空空的情形,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在明律師事務所的拆遷律師最後想提示大家的是,如何避免掉進拆遷補償協議中的“陷阱”,是所有被拆遷人所面臨的共同問題。

任何事情都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即使被拆遷人能夠認識到拆遷補償協議的種種陷阱,但是在黃曉麗律師代理的案件中,大多被拆遷人在簽訂協議時,面對早已經對拆遷了如指掌的政府工作人員,仍然是束手無策。

因爲實際情況是複雜多變的,拆遷方爲了達到利益最大,徵收拆遷的手段也是層出不窮,被拆遷人幾乎很難做到隨機應變。

畢竟,你所需要簽訂的只是一份協議,而坐在你對面的徵收方人員則具備簽訂上百份甚至更多協議的豐富經驗。

簡言之,被拆遷人面對政府,仍然是處於弱勢地位的,很多人迫於政府的壓力就匆忙簽訂協議,也就基本宣告了維權的終結。

因此,最爲穩妥的方式就是聘請專業徵收維權律師。

律師不僅在拆遷協議簽訂階段爲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務,在拆遷開始前、拆遷過程中都能爲您提供專業的“一攬子”服務,將被拆遷人的法律風險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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