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徵地拆遷 >補償標準 >

潼南征地補償辦法包括哪些?

潼南征地補償辦法包括哪些?

一、潼南征地補償辦法包括哪些?

潼南征地補償辦法包括哪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和渝府發〔2013〕58號檔案有關規定,報經市國土房管局審查,市政府備案批准,結合我縣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徵地補償安置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1、土地補償費,按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計算,一類地區(梓潼街道辦、桂林街道辦),標準爲每畝17000元;二類地區(古溪鎮、玉溪鎮、上和鎮、塘壩鎮、雙江鎮、柏梓鎮、小渡鎮、臥佛鎮、太安鎮、田家鎮、崇龕鎮),標準爲每畝16500元;三類地區(米心鎮、寶龍鎮、羣力鎮、龍形鎮、花巖鎮、新勝鎮、別口鎮、壽橋鎮、五桂鎮),標準爲每畝16000元。

2、安置補助費按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每個轉非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爲36000元。

(二)農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構(附)着物補償

1、農村房屋補償按附件1所列標準執行。

2、青苗和地上構(附)着物(墳墓除外)實行綜合定額補償,以批准徵收土地總面積扣除農村宅基地的面積爲準,標準爲每畝18000元。

3、墳墓補償標準按附件2所列標準執行。

二、新標準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原徵地補償安置標準與新標準規定不一致的,以新標準爲準。

2013年以前已依法實施的徵地補償安置標準,按原規定辦理。

三、新標準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縣國土房管局負責解釋。

潼南縣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6日

才最新頒發的。由於政府機關在徵收公民的土地之後,需要按照土地的原用途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故而爲了節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在現實生活中被徵用的大多屬於農用地,在土地被徵收後,若公民需要安置的,政府機關也會統一進行安置。

綜上所述,解決了潼南征地補償辦法有哪些。對於土地的補償和安置、房屋附着物補償進行了詳細的說明;表明了新標準與舊標準存在部分差異,應以新的爲依據,需要以新標準實行補償方案。指出了該項規定由國土局負責說明。

標籤: 補償 徵地 潼南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hengdi/buchangbiaozhun/xkk5v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