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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武威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我們都知道中國實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徵收土地的同時都會對原有土地使用者進行一定的補償,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補償的具體標準是什麼,而且因爲各地經濟的發展不同補償標準也有所不同,那麼武威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呢,我們透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武威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一、武威市政府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的

1、徵用耕地的補償費爲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徵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具體規定。屬於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可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6倍計算,徵用無收益的耕地不予補償。徵用柴山、灘塗、水塘、葦塘、經濟林地、草場、牧場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補償標準爲該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

2、徵用人工魚塘、養殖場、宅基地、果園及其它多年生經濟作物的土地,按鄰近耕地補償標準計算。

3、被徵用土地的青苗補償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4、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制定。參照建築造價折多少,補償多少。

5、徵用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標準爲: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菜地,繳納7000-10000元;50萬以上不足百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地,繳納5000-7000元;不足10萬人口的城市,每徵用一畝菜地,繳納3000-5000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以上標準,確定自己的標準。但不得超出以上標準限額。

二、徵地補償費用項目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 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徵地補償標準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爲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規定,已經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刪除。

根據所徵用土地的使用性質,都有各自的補償標準,而每年的補償標準都會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的情況有所調整,且每個地區都是不一樣的,更多問題可以諮詢365律師爲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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