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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化解企業債務風險的措施是什麼?

防範化解企業債務風險的措施是什麼?

防範化解企業債務風險的措施是什麼?
律師解析: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
1、進行任何交易,應當簽署書面合同或者協議等法律檔案。
2、履行交貨或者付款義務時,應當取得收款收據等資料。
3、保留交易對方的身份資料。
4、債權債務受法律保護的,在法律保護的訴訟時效內積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5、妥善儲存一切債權債務資料,而且最大限度地保留原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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