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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合同是否可獨立於主合同

保證合同是否可獨立於主合同

保證合同是否可獨立於主合同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保證合同不可以獨立於主合同。
保證合同指的是保證人和債權人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代爲履行或連帶責任的協議。
保證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保證人與債權人訂約作爲保證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主債務人共同訂立合同;
三是保證人單獨出具保證書。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
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爲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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