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債權債務解答 >夫妻債務律師解答 >

夫妻怎樣證明不是共同債務

夫妻怎樣證明不是共同債務

共同債務,顧名思義是夫妻一方爲了父親雙方的生活、經營等所欠下的債務。只有不是爲了夫妻雙方的生活、經營所欠下的債務纔不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怎樣證明不是共同債務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24條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上文中“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實爲“夫妻一方爲夫妻共同生活而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亦即夫妻共同債務。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9條第3款規定的“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haiwu/fuqijieda/wlg7g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