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遺忘物品多少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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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忘物品多少可以立案
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
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起點數額
侵佔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佔罪所需行爲對象的最低價值,它是侵佔行爲的社會危害程度由違法向犯罪過渡的分界點。依刑法第270條的規定,侵佔罪需侵佔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那麼如何確定數額較大的起點呢?有人認爲,數額較大應參照盜竊罪的起點數額爲宜,有人認爲起點數額可以參照貪污罪。
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
由於財物的價值隨耗損、市場波動而變化,那麼如何確定行爲對象的價值?價值的計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爲重置價值,即在市場上購買同質同量財物所需的貨幣量;
二爲折舊價值,即按一定的折舊率計算得出的財物價值。原則上應依行爲人拒不退還、拒不交出之時的重置價值確定行爲對象價值。
2、如是被盜初步分析5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盜竊數額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爲數額較大。
公民到公安局報案需要以下程序。
1、報案,一般應按“屬地原則”以書面或口頭向案件發生地的公安機關提出;
2、口頭報案應當接受民警的詢問,並製成筆錄;
3、報案應如實反映情況和線索,不得誇大事實或誣告,誣告應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4、報案有權要求公安機關保障本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5、報案如果不願公開自己姓名和報案的行爲,有權要求公安機關爲其保密;
6、如所報案的案件非刑警支隊管轄,有權要求接待人員作出說明和指導到相應部門報案。
如果單純的東西丟失是不可以進行立案的,因爲東西具體也不知道是被別人撿走了,還是沒有被撿走,如果是被盜竊了那麼數額達到五百元就可以進行立案處理了。總之大家要根據大家的具體情況進行判斷,是否符合立案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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