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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執行順序是什麼?

判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執行順序是什麼?

判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執行順序是什麼?

一、判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執行順序是什麼?

誰有錢先執行誰的,另一方再還多執行的人,他們之間可以分,但對是共同的債務。

1、判決書已經列明的第三人,判決沒有要求其承擔責任的,即爲無需承擔責任。原則上,不得追加。判決有錯誤的,可以按審判監督程序提起再審。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另案起訴。當然,申請人可以提出追加的申請,除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外,執行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審查並公開聽證。經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變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2、申請人申請變更、追加執行當事人,應當向執行法院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據材料。除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案件外,執行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審查並公開聽證。經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變更、追加;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執行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裁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3、執行過程中,第三人向執行法院書面承諾自願代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第三人爲被執行人,在承諾範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作爲被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財產依行政命令被無償調撥、劃轉給第三人,致使該被執行人財產不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該第三人爲被執行人,在接受的財產範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共同責任的法律依據包括什麼?

1、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掛靠集體企業並以集體企業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在訴訟中,該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與其掛靠的集體企業爲共同訴訟人。

2、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主和實際經營者爲共同訴訟人。

3、個人合夥的全體合夥人在訴訟中爲共同訴訟人。個人合夥有依法覈准登記的字號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號。全體合夥人可以推選代表人;被推選的代表人,應由全體合夥人出具推選書。

4、企業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動發生的糾紛,以分立後的企業法人爲共同訴訟人。

5、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帳戶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爲共同訴訟人。

6、在繼承遺產的訴訟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他繼承人作爲共同原告參加訴訟;被通知的繼承人不願意參加訴訟又未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人民法院仍應把其列爲共同原告。

7、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擔連帶責任的,爲共同訴訟人。

8、共有財產權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權人起訴的,其他共有權人應當列爲共同訴訟人。

9、在因連帶保證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中,債權人向保證人和被保證人一併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保證人和被保證人列爲共同被告;債權人僅起訴保證人的,除保證合同明確約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外,人民法院應當通知被保證人作爲共同被告參加訴訟;債權人僅起訴被保證人的,可只列被保證人爲被告。

其實共同責任是法律上的連帶責任,承擔連帶責任的當事人之間都需要對所欠的債務承擔責任,對外連帶,對內則可以互相追償,一般來說,只要有一個債務人先行被人民法院執行,或者是先行向債權人清償的,那麼該債務人就可以對內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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