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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無實際交付

民間借貸無實際交付

民間借貸無實際交付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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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100000元沒有實際支付怎麼判

1、如果沒有實際支付,就不會判決償還借款。2、因爲借款同樣是一種合同,既然合同簽訂了,就應當履行。由於出借人沒有履行給付義務,所以,借款人也不會履行償還義務。3、《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4、《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被告抗辯借貸行爲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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