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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離婚了還是有人過來要債怎麼辦

如果離婚了還是有人過來要債怎麼辦

如果離婚了還是有人過來要債怎麼辦

一、如果離婚了還是有人過來要債怎麼辦?

離婚後還是有人過來要債的話自己應當依法償還,除非可以證明債務是個人債務。如果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就有償還的義務。不過,遇到惡意討債、非法討債,應該報警處理,以制止可能的犯罪行爲,從而保護自己生命和財產安全。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 夫妻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夫妻爲了維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爲治療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物的,爲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2、從事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此處因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包括從事工商業或農村承包經營所負的債務,購買生產資料所負的債務,共同從事投資或者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欠繳的稅款等。並不是只要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都是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情況有以下兩種:第一種是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第二種是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從事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因其經營收入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或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該債務也應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故不論債務最初由誰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生債務是因夫妻共同經營所致,則爲夫妻共同債務。

3、因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係期間因醫療費用所負債務是否爲夫妻共同債務主要看接受醫治的病人身份,具體包括:夫妻中任何一方;負有法定義務的人,如負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人。

4、因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夫妻各自因爲履行其應盡的撫養、贍養、扶養的法定義務,比如爲必須予以撫養、贍養、扶養的親屬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負下債務,此種債務因屬於履行法定義務所形成,因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5、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爲了自身更好的發展等原因參加教育、培訓需要支付費用負債的,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6、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生活交往中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而負債的,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如參加婚禮等隨份子就屬於常見的一種形式。

7、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離婚不代表着債權人就不可以上門討債了,如果債權人有合法的證據材料,上門討債的這些方法也都沒有違反法律制度的規定,那在離婚的情況下,還是應該和對方針對債務的問題共同協商出一個妥善的處理結果。在這裏重點是要提醒債權人,雖然自己的權益受到保護,但切勿暴力討債。

標籤: 離婚 要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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