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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醫療事故的區別是什麼 什麼是醫療過錯

與醫療事故的區別是什麼 什麼是醫療過錯

通常醫療事故中是分爲醫療過錯與醫療過失的,這是兩種不同的情況,需要責任人員根據不同的情況承擔相應的責任。那麼你知道什麼是醫療過錯嗎?關於這方面的內容,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爲您做詳細介紹。

什麼是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的區別是什麼?

一、什麼是醫療過錯

過錯是侵權行爲學的一個概念,包括故意和過失。醫療過錯也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包括分爲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爲的損害後果,而積極追求這一損害後果發生的心態;間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爲的損害後果,而放任這一後果發生的心態。無論哪一種故意,放在醫療行爲中,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這在醫療損害中是極少見的。醫療過失也包括兩種形式,即:疏忽大意和過於自信,這種過錯也可能構成犯罪,即醫療事故罪。

對於醫療事故罪,有些人可能受《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影響,認爲只有經醫學會鑑定爲醫療事故,才能追究行爲人的醫療事故罪,這是錯誤認識。《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醫療事故罪並非以經醫學會鑑定爲醫療事故爲追究行爲人的責任的前提。

二、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的區別是什麼

1、概念上的區別。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醫療過錯是指醫療事故以外,由於醫院的過錯,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過錯。

2、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在適用法律上存在差異,從而在鑑定、賠償數額等存在明顯不同。

前者主要依據國務院頒佈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後者主要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醫療事故的鑑定機構是醫學會,醫療過錯的鑑定機構是司法鑑定機構。按照醫療事故賠償所得要低於按照醫療過錯賠償所得。由於醫療事故鑑定被限定在糾紛醫院所在地的醫學會,鑑定的專家和糾紛涉及的醫院有千絲萬縷的聯繫,被認爲是兄弟之間的鑑定,鑑定專家不需對鑑定結果承擔任何責任,所以其鑑定的公正性被廣泛質疑。醫療過錯的鑑定機關沒有地域限制,且鑑定人員爲法醫,鑑定人員對鑑定結果負責,鑑定相對公正,曾經有統計,在不被鑑定爲醫療事故的醫療侵權中,有70%以上被鑑定爲醫療過錯。

之所以出現醫療事故與醫療過錯的區分,除了與目前法制現狀有關外,很重要的原因與目前醫療事故鑑定缺乏公正有直接的聯繫。由於醫療侵權的特殊性、複雜性,此二元制的現象將在很長一段時間持續存在。

閱讀完上文後,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醫療過錯是什麼意思了吧,小編同時還整理了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之間的區別,希望能夠幫助你進一步瞭解相關內容。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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